1、各展團必須按組委會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落實相關安全保衛事宜,并與展館方協商制定本展區內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及安全保衛措施。
2、各展團應嚴格遵守組委會“安保組”及展館方制定的所有安全保衛規定并配合執行。
3、各展團有責任通知各參展單位對其貴重物品、個人財產和展覽品妥善保管,其安全由參展單位負責。個人財產和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,貴重展覽品應置于展示柜內上鎖陳列。如需24小時看管,展館方將盡力安排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,有關保安費用須另行交納。